同安区司法局开展诚信宣传活动
发布日期: 2024-06-18 17:04字号:
诚信乃立人之本,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,是每个公民应该树立的正确道德取向。为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,营造“社会重信、群众知信、企业守信”的良好信用环境,同安区司法局在“6.14信用记录关爱日”活动期间,结合职能,主动履责,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活动。
一是严格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,压紧压实主体责任,推动各部门编制公开普法责任清单,将《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》《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列入年度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清单中。
二是大力营造“知信、用信、守信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充分利用各司法所、中心户外LED显示屏,滚动播放诚信相关的宣传标语等,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,让诚信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。
三是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。依托各类主题的线下宣传活动,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、悬挂横幅等形式渲染浓厚气氛,同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系统讲解信用相关的法律,失信可能带来的后果,分发民法典及信用相关的宣传资料,引导群众关心、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,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。
四是同步开展线上“普法”宣传教育活动。拓宽诚信宣传渠道,加强线上宣传,借助“法治同安”微信公众号,转发推送诚信普法“微课堂”,推动形成重信守诺的良好社会风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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