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,深入解决当前执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,在岁末掀起执行工作强大声势,持续改善社会信用环境。
近日,在市中院统一部署行动下,同安法院开展“黎明行动”专项执行行动,打击拒执行为,展现执行威慑。
同安法院行政大厅前警车整齐排列,执行干警集结完毕,整装待发。随着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陈原煌“出发”一声令下,干警们迅速奔赴执行现场,黎明战役正式打响。
执行和解后反悔?拘!
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林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,申请执行人林某于2022年12月1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被执行人林某支付款项2万余元。执行立案后,被执行人林某作出每月还款500元的承诺,但被执行人林某仅支付第一期500元,后未按承诺按期履行。
11月17日上午6时,执行人员整队出发,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的线索,在新民镇的出租房找到的被执行人,不到一小时便将被执行人林某拘传到同安法院。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,最终被执行人林某的亲属当场代为支付欠款21900元,本案执行完毕。
拒不报告财产?拘!
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借款合同执行一案,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07月13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陈某偿还借款9万余元,但陈某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付款义务。经调查,王某有固定职业,但其未报告财产,亦未偿还过借款,属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形。
11月17日上午7时,同安城区执行小分队赶至王某住所,发现仅王某的妻子在家,执行法官当即要求王某的妻子通知王某回家。20分钟后,王某回到家中,执行法官当场向王某宣读拘传令,面对严阵以待的执行人员,王某无处可逃,只能束手就擒。拘传到法院后,承办法官结合案情约谈双方当事人,最后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10万元,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。
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?拘!
申请执行人纪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,申请执行人陈某于2018年9月7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被执行人林某偿还借款6万元并支付利息。执行立案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即被执行人陈某每月还款1000元直至履行完毕止,但陈某从一开始每月按期履行1000元,变成每月仅履行300元,今年起便未再支付案款。经调查,陈某经营早餐店,每月收入相对固定,属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形。
11月17日上午8时,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陈某经营的早餐店铺将其拘传到法院。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经释法析理,最终双方达成和解,被执行人陈某的亲属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纪某支付欠款6万元,至此本案执结。
执行过程中,执行干警分案施策,对于有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,采取释法明理的方式,督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;对于暂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,要求其列出还款计划,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。
本次行动同安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13人次,出动警车3辆,拘传、拘留3名被执行人,当场执结案件2件,执行到位金额8.19万元,促成和解结案1件,达成和解金额10万元。
接下来,同安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,重拳出击向“老赖”亮剑,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助力营造,诚实守信、失信惩戒的社会风气。